推广 热搜: 微信  微商  微信营销  客源  微商代理  货源  微商客源  找客源  微商货源  微商网 

媒体调查:微商卖假药凸显市场监管漏洞

   日期:2019-10-23     来源:www.qunkongxitong.com    作者:酷有拿货网    浏览:769    
核心提示:记者调查发现,与传统的推销渠道不一样的是,这种有毒的三无产品正通过微信朋友圈推销给熟人,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推销渠道不

记者调查发现,与传统的推销渠道不一样的是,这种有毒的三无产品正通过微信朋友圈推销给熟人,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推销渠道不但避开了市场监管环节,而且给受害人维权造成了很大困难。

“网红”减肥药含有违禁药品成分

几个月前,苏州张家港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收到线索,徐州新沂警方在办理一起生产、推销假药案件时,发现假药曾流向一名张家港籍的推销下线。中国年轻人报10月23日消息,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经权威部门检测,其中竟还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禁药——西布曲明。7月24日,张家港警方锁定了37岁的嫌疑人杨某。据查,杨某在张家港市区经营女士服装店,还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推销其他产品,其中包括上述假药。

据新沂警方介绍,假药名叫“中药减肥丸”,无国药准字号、说明书、生产批号,经容易包装后,打着“中药减肥”的噱头,借微信加盟层层分销。原本费用0.7元/粒,到顾客手中时,价钱翻了10余倍。张家港警方查明,今年以来,杨某还在微信上力推另一款名叫“燃脂减肥胶囊”的减肥药。产品说明书上标注其由灵芝、冬虫夏草、人参等名贵中药制成,声称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肥胖症状,每天1-2粒就能轻松瘦身。但该药也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记者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软件搜索该药包装上标明的制造商“湖北纤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并无此企业。经张家港警方初步排查,此次案件受害者约有20多人,且分布范围较广。江阴的朱女士在杨某处花300元购买了1盒“燃脂减肥胶囊”,“吃完觉得特别口渴”。一名大学生花400元买了一盒古方减肥药,在“知乎”爆料称我们吃药不到1周,就“失眠、恶心,控制不住拉肚子”。在“古方减肥”贴吧中,有许多用户留言称我们服药后出现“月经不调”“心慌”等症状。
一名微商加盟出具了一张2015年该减肥药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称该药品“符合《复方减肥胶囊》标准要求,未检出违禁成分,检验结果合格”。盖章为CVC认证有限公司,机构名称模糊不清。张家港警方将“燃脂减肥胶囊”送交苏州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检验报告指出,该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用于治疗肥胖症的药物,有增加饱腹感、减少食欲的用途。西布曲明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严重副作用,有增加心脏病的风险。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推销和采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社交电商成市场监管难点

3月初,韩某网上看到打着“古方减肥”名号的“燃脂减肥胶囊”,随即以280元/盒拿货,在微信上以300至400元不等的价钱售卖,短短数月获利12万余元。由于减重效果明显,药品销量火爆,杨某也从韩某处拿货进行推销。经张家港警方审讯,杨某称,“燃脂减肥胶囊”是从闺蜜韩某处购得的。29岁的韩某在张家港市区经营女鞋店的同时,使用微信推广产品。《药品互联网推销监督管理方法》第四条规定,从事药品互联网推销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马海兵告诉记者,微商售卖药品甚至是假药,除了群众举报和公安查获,“一般来说很难捕获这种信息,大家无从下手”。
张家港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对微商非法推销有管辖权,但主动搜查有困难。马海兵介绍,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设立了互联网经营监管科。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科技方法,现在该科侧重与对企业自有网站、电商平台等发布的不真实广告、不真实信息进行监测,技术上还无法对微商卖假药之类的情况进行监测。
记者在某互联网购物平台上发现,推销“燃脂减肥胶囊”的企业一般不直接在网页上宣传其产品,而是供应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账号与买家沟通。马海兵还提到:“网上发布信息,可能平台不在大家张家港,这就要由平台所在地的市监局去处理。”微商依托社交平台,在熟人圈里进行推广推销,使得微商交易带有私密性与闭环传播特色,给监管带来肯定困难程度。现在,因涉嫌生产、推销假药,犯罪嫌疑人韩某被刑事拘留、杨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社交电商行业亟需规范管理

中国网络协会社交电商工作组连续5年对社交电商行业进行观察,《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进步报告》调查发现,现在社交电商行业中,不真实广告问题最为严重。此外,由于此前法规模糊,监管缺失,微商加盟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费用较低,致使推销假冒伪劣产品、不真实宣传等损害顾客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且顾客维权无门。历经多年进步,顾客人数海量、市场交易额巨大的社交电商行业已经成为中国零售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进步报告》预计,今年社交电商市场规模达20605.8亿元,从业职员规模将达到4801万人。

中国网络协会社交电商工作组秘书长于立娟介绍,现在《电子商务法》与商务部《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等法律法规,已经对社交电商含微商行业等网络营销作出了有关规定。微商行业监管初步达成有法可依。《电子商务法》从今年1月1日起推行,社交电商规范化经营初步达成有法可依。
“国家立法与行业共治是两个重要词”。于立娟认为,社交电商行业的管理规范,除了从源头上对不法行为进行管理外,还需要建立涵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同时形成全行业共治,才能达成对社交电商平台有效、全面的管理。中国顾客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管执法,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不真实宣传等各类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打赏
 
更多>同类微商学院

推荐图文
推荐微商学院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